一、健身房是供我校离退休人员开展健身活动的场所。
二、健身房周一至周五开放,假期视情安排。
三、凡进入健身房锻炼的离退休老同志要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秩序。
四、使用健身器械时按章操作,注意人身安全,不按章操作造成人身伤害,后果自负;不得损坏器械,凡损坏者照价赔偿。
五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,严禁吸烟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、纸屑等,严禁带宠物入内。
六、本规定请自觉遵守,互相监督。
开放时间
夏季 上午8:30—11:00
下午2:30—5:30
冬季 上午8:30—11:00
下午2:00—5:00
离退休工作办公室
2011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