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站首页 | 部门概况 | 党建工作 | 政策法规 | 群团组织 | 服务指南 | 养生保健 | 离退休园地 | 学校首页 
 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>>政策法规>>离退办制度规定>>正文
 
健身房管理规定
2013-06-03 14:18 离退办  审核人:

 

  一、健身房是供我校离退休人员开展健身活动的场所。

二、健身房周一至周五开放,假期视情安排。

  三、凡进入健身房锻炼的离退休老同志要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秩序。

  四、使用健身器械时按章操作,注意人身安全,不按章操作造成人身伤害,后果自负;不得损坏器械,凡损坏者照价赔偿。

  五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,严禁吸烟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、纸屑等,严禁带宠物入内。

六、本规定请自觉遵守,互相监督。

开放时间

夏季    上午8:3011:00

       下午2:305:30

冬季    上午8:3011:00

       下午2:005: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离退休工作办公室

20111018

 

上一条:乒乓球室管理规定
下一条: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联系制度
关闭窗口
 
· 西安工程大学校关工委“银龄...
· 关于开展“学习二十大,奋进...
· 关于发放春节慰问品的通知
· 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征集...
· 畅谈百年奋斗重大成就 喜迎二...
· 关于选聘首批研究员的通知
· 喜迎二十大书画摄影展通知
· 关于2022年开展第五届金婚庆...
· 关于鼓励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参...
· 关于在离退休干部中开展“建...
· 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...
-更多-

Copyright ©  2012-2013离退休工作办公室. Cn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仁厚北路二号 邮政编码:710048